人事代理之一:代理单位及代理人员指南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事档案决不是可有可无的东西。人事档案有记录的功能,档案中的凭证部分、职业生涯、职业能力、业绩考核和信用记录正逐步与当事人的个人信用体系联系起来,成为用人单位选人用人的有效依据。
人事代理可以提供下列服务:
1、提供人事人才政策咨询;
2、协助单位制定人事管理方案和人才规划设计;
2、为代理单位招聘引进人才;
4、为单位引进的人才和毕业生办理接收手续;
5、办理毕业生人事代理;
6、办理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转递;
7、为代理人员的流动办理调动、录(聘)用、人事关系接转手续;
8、为毕业生办理见习期满转正定级手续;
9、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提供集体户口挂靠服务;
10、办理党员组织关系接转、预备党员的转正和流动党员组织管理;
11、为代理人员代办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认定和评审等相关手续;
12、为代理人员进行年度考核、身份保留、计算工龄;
13、为代理人员出具考研、政审、因公、因私出国(出境)等证明材料;
14、协助办理婚姻登记和计划生育手续;
15、经过授权,提供网络远程阅档和户籍查询;
16、为委托单位承办其它人事管理事宜。
人事代理单位和代理人员应配合做好下列工作:
1、请及时将有关学习、培训、工作简历、业绩考核、奖惩记录、劳动(聘用)合同等相关
资料递交我中心归档。
2、户口落户在芜湖市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的代理人员请严格遵守国家关于计划生育的
政策规定和其他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结婚、生育等相关手续请及时与我中心或杏花村居委
会联系。
3、婚姻状况、工作单位、工作地点、联系方式变更时请及时通知我中心。
4、按时缴纳相关费用。
5、其它相关事宜请登陆芜湖人才网(www.whrs.gov.cn)查阅。
芜湖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芜湖市人才服务中心
人事代理之二:单位委托人事代理办事程序
一、代理单位填写《委托书》(单位须签章);
二、填写《芜湖市人事代理人员登记表》;
三、签订《人事代理合同书》(单位须签章)。
四、委托单位应提供的材料:
1、初次办理人事代理的单位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代理人员的人事档案(毕业生档案);
3、代理人员是毕业生的应提供《就业报到证》原件,是辞职人员的应提供离职证明。
人事代理之三:个人委托人事代理办事程序
一、填写《芜湖市人事代理人员登记表》;
二、签订《人事代理合同书》。
三、委托代理人员应提供的材料:
1、大中专毕业生应提供《就业报到证》原件;
2、辞职人员提供离职证明材料(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等);
3、代理人员的人事档案(毕业生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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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代理之四:引进人才办事程序
一、对象和基本条件
1、我市企事业单位引进的各类人才;
2、本科以上学历在我市暂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各类人才。
二、办事程序
1、人才引进单位或个人提交申请材料;
2、中心受理,发函商调档案;
3、到档审核后,凭中心出具的《引进人才证明》到迁入派出所办理《户口准予迁入证明》;
4、凭《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到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5、引进人才办理在芜落户手续。
三、应提供的材料
1、录用单位引进人才的申请或个人引进人才的申请;
2、引进人才的毕业证、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一份;
人事代理之五:集体户口落户办事程序
一、非芜湖市生源毕业生落户:
1、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一张;
2、户口迁移证(芜湖市内高校无户口迁移证的需提供户口底册或学校所在地派出所证明);
3、身份证复印件一张(二代身份证需提供正反面复印件),A4纸;
4、报到证复印件一张,A4纸;
5、已填好的《集体户入户证明》(单位委托代理须签章)、《户籍管理合同书》。
二、在职人员落户:
市外引进人员
1、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一张;
2、户籍证明;
3、毕业证、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4、引进人员计划生育调查表填好盖章;
5、已填好的《集体户入户证明》(单位委托代理须签章)、《户籍管理合同书》。
人事代理之六: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办事程序
1、委托人事代理的大中专毕业生在用人单位见习期满一年后,在芜湖人才网下载《转正定级审批表》;
2、经用人单位对其德、能、勤、绩、信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出具书面意见并签章后,附劳动合同原件,报芜湖市人才服务中心审核;
3、经审核备案后,芜湖市人才服务中心将相关材料存入本人档案。
人事代理之七:专业技术职务认定办理程序
一、专业技术职务认定受理对象:
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在专业技术岗位从事与所学专业对口、专业技术工作符合规定年限、经所在单位考核合格的人事代理人员。
二、认定级别和条件:
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包括员级、助理级、中级三个级别。具体学历、资历要求如下:
1、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获得博士学位;或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或获得大学本科学历,工作后取得硕士学位满1年,累计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2、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获得大学本科学历后,一年见习期满;或获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3、认定员级专业技术职务:获得大学专科或中专学历后,1年见习期满。
三、认定申报程序:
1、代理人员填写《认定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2、持《认定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及相关材料,报送芜湖市人才服务中心;
3、中心签署意见并报市人社局审批;
4、市人社局审批发证,认定结果在芜湖人才网公布,并将相关资料存入本人档案。
四、认定应提交的材料
1、《认定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份贴照片,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贴资格证相片页》贴近期二寸照片两张;
4、实行职业资格准入的行业需提供相应上岗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工作总结A4纸打印,所在单位须盖章确认;
6、劳动合同原件;
7、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真实性承诺书。
人事代理之十一:集体户口使用(转出)指南
一、借领户口底册办事程序
1、持本人有效证件到我中心借领户口底册(若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供书面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2、户口底册使用完要及时归还我中心。
二、办理身份证办事程序
1、持户口底册到镜湖派出所办理身份证;
2、身份证遗失人员应先到镜湖派出所办理挂失手续。
三、户口迁出办理程序
1、市内迁移
(1)、迁往单位集体户,持户口底册及单位证明到单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
(2)、已在芜湖购房,持户口底册复印件及房屋产权证到产权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
(3)、持新户口簿或新户口底册到我中心备案。
2、迁往异地
(1)、持户口底册到镜湖派出所办理户籍证明;
(2)、持户籍证明到迁往地派出所申请办理户口准予迁入证明;
(3)、持准迁证复印件到我中心备案;
(4)、持户口底册及准迁证到镜湖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
另:考研录取人员只需持录取通知书原件到我中心备案,凭户口底册和录取通知书到北门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
人事代理之十二:人事档案转出办事程序
一、异地转移需提交当地县以上政府人才流动管理机构开具的商调函;
二、市内转移需提交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单位开具的商调函;
三、办理单位委托代理的人员应提供单位同意人才流动或离职的证明材料;
四、经审核同意后转出人事档案。人事档案经转出单位密封签章后,通过机要邮寄或人事干部专人送交等形式转递;
五、办理异地档案转移的中心集体户人员,应在档案转出后两个月内办理完户口迁出手续;办理市内档案转移的集体户人员应先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在户口迁出后办理档案转出手续。
办事程序之十三:集体户人员婚育状况证明办事程序
一、办理未婚证明
1、本人持身份证到我中心借领《户口底册》;
2、本人持《户口底册》到镜湖区民政局办理《单身证明》;
二、办理未婚未育证明
1、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身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口底册》原件及复印件到我中心开具介绍信;
2、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单身证明》、《户口底册》及我中心开具的介绍信到体育场居委会办理;
三、办理初婚未育证明
1、本人持身份证、结婚证、户口底册、婚育证明(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婚育状况证明书,非在职人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我中心开具介绍信;
2、本人持身份证、结婚证、户口底册、婚育证明及我中心开具的介绍信到体育场居委会办理;
四、协办生殖保健服务证[生殖保健服务证(准生证)需在女方怀孕初期三个月之内办理]
1、中心集体户人员准生证在非中心集体户一方申领;
2、到非中心集体户一方申领《育龄夫妻婚育状况证明》并由所在地居委会或村委会签署意见、盖章;
3、本人持身份证、结婚证、户口底册、县级以上医院的怀孕证明、婚育证明(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婚育状况证明书,非在职人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我中心开具介绍信;
4、本人持身份证、结婚证、户口底册、婚育证明及我中心开具的介绍信到体育场居委会办理;
5、回到非中心集体户一方所在地居委会或村委会办理准生证。